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无论是在文章中,还是在口头上,“老马识途”
是常常使用的一个典故。
由于使用的频率颇高,因此而变成了一句俗语。
这个典故的出处是《韩非子·说林上》,与管仲和齐桓公有关。
有一次,齐桓公伐孤竹,“春往冬反,迷惑失道。
管仲曰:‘老马之智可用也。
’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
不管历史事实怎样,老马的故事是绝对可信的。
不但马能识途,连驴、骡、猫、狗等等动物都有识途的本领或者本能。
但是,切不可迷信。
在古代,老马等之所以能够识途,因为它们老走同一条道路,而古代道路的变化很少,道路两旁的建筑物变化也不会大。
久而久之,这些牲畜们就记住了。
只要把缰绳放开,让它们自由行动,它们必然能找到回家的道路。
也许这些牲畜们还有什么“特异功能”
,我没有研究过,暂且不说。
但是,人类社会前进的速度越来越快,道路和建筑物的变化也越来越大。
到了今天,简直一日数变。
住在大城市里的人,三天不出门,再一出门,就有可能认不清街道。
原来是一片空地,现在却像幻术一样,突然矗立在你的眼前的是一座摩天高楼。
原来是一条羊肠小道,现在却突然变成了一条柏油马路。
会晕头转向,这不必说了。
即使老马一流的动物真有“特异功能”
,也将无所用其技了。
我就有一个亲身的经验。
有一天,我走出北大南门到黄庄邮局去,我在海淀已经住了将近半个世纪,是这里的一匹地地道道的老马。
我也颇有自信,即使把我的眼蒙住,我也能够找回家来。
然而,这一回我却出了丑,现了眼。
我走了一条新路,一走出去,是一条大马路,车如流水马如龙。
我一时傻了眼:这是什么地方呀?我的黄庄在哪里呀!
我一时目眩口呆,只觉得天昏地转,大有白天“鬼挡墙”
之感。
我好不容易定了定神,猛抬头看到马路上驶过去的332路公共汽车,我才如梦方醒,终于安全地走回到了学校。
像我这样一匹老马,脑筋是“难得糊涂”
的,眼耳都还能准确地使用;然而在距北大咫尺之地竟然栽了这样一个跟头,这个跟头在我心中摔出了一个“顿悟”
。
我悟到,千万不要再迷信老马识途,千万不要在任何方面,包括研究学问方面以老马自居。
到了现在,我觉得倒是“小马识途”
。
因为年轻人无所蔽,无所惧,常常出门,什么摩天大楼,什么柏油马路,在他们眼中都很平常。
我们这些老马千万要向小马学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第一次见他,这个禽兽,欺负她!第二次见他,妈蛋,趁火打劫老娘的坏人第三次见他,这个恶魔!坑货!第四次见他,救我就是为了钱!混蛋!嘤嘤嘤!陆音离怎么想都觉得自己的人生太过悲惨,渣男劈腿,闺蜜算计,现在又招惹了丽都城最难惹的大Boss!她发誓宁愿死也不愿跟他扯上半毛钱关系!然而,现实是真香!那个,慕云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要不你再搭把手?岂料,某男笑的勾魂夺魄,搭手可以,民政局不见不散。...
林苏叶做了一个预见梦,自家高冷矜持的丈夫居然是个烂好人?帮别人养孩子而自家几个孩子歪的歪,惨得惨。林苏叶给我气醒了!没文化的林苏叶认认真真思考一下,决定长脾气当作精,变着花儿把老公的私房钱抠出来,一毛...
上辈子,云初辅助夫君,养大庶子,助谢家直上青云。最后害得整个云家上下百口人被斩首,她被亲手养大的孩子灌下毒酒!毒酒入肠,一睁眼回到了二十岁。谢家一排孩子站在眼前,个个亲热的唤她一声母亲。这些让云家灭门的元凶,她一个都不会放过!长子好读书,那便断了他的仕途路!次子爱习武,那便让他永生不得入军营!长女慕权贵,那便让她嫁勋贵守寡!幼子如草包,那便让他自生自灭!在报仇这条路上,云初绝不手软!却娘亲!你是我们的娘亲!两个糯米团子将她围住,往她怀里拱。一个男人站在她面前我养了他们四年,现在轮到你养了。...
阿米娅的尾巴摸起来就和团子一样,软硬适度,刚好能塞满整个手心。老陈的尾巴上有细小的龙鳞,滑溜溜冷冰冰的,末端那红色的尾巴毛犹如点睛之笔,实在是太好看了,摸过一次就会想要第二次的绝赞!玫兰莎的猫…...
萌宝团宠灵宠金手指HE后妈陷害假摔导致九个月大弟弟流产小妍宝被掉在秋千架暴晒半日险些被扔进垃圾桶。就在她崩溃之时白家八爷带人赶到将小妍宝小心护住!白家八爷顿时黑脸这姚家是不想活了连我白家女儿也该欺负!表哥白辰更是一脚将姚家人撂翻伤我妹妹找死!白家老爷更是当场教渣爹做人将人废成人妖!渣爹气急暴走白家女儿又怎样!一个灵宠不能开智的废物早晚丢进你们白家的脸!谁知小妍宝回到白家...
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而他是女主回忆里的短命白月光!按照剧情...